一、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、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,是确保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。系、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
二、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,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,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。
三、防火。实验室内不准吸烟,师生做完实验要断电、水。易燃物品由专人负责。物品合理放置。不准存放私人物品。
四、防爆。严防设备所产生的火花或高温导致火灾和爆炸。
五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。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,禁止超负荷用电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。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,用毕立即拆除。
六、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,定期检查线路,测量接地电阻。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。
七、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,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。
八、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除尘及空气调节设施,使室内温度、湿度及空气清新度满足实验要求。
九、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。对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、被盗、污染、中毒、人身重大损伤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向院保卫处等部门报告。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进行检查做出处理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对隐瞒不报或缩小、扩大事故真相者,应予从严处理。
十、对精密、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、说明书等资料,要按规定存放,设专人妥善保管,不经领导批准,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。
土木工程实验中心
2013年6月10日